因虛偽宣揚被罰的東方國醫堂:匾額已被撤除,官網和小程序也打不開了
近來,北京市商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稱,東方國醫堂(北京)中醫診所有限公司(下稱“東方國醫堂”)因存在對醫師的職稱及醫師的數量作了虛偽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揚被罰20萬元。
8月13日,記者來到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龍躍苑東二區18號樓底商,這裏是東方國醫堂北京中醫診所掛號地址。記者趕屆時,並未看到有工作人員辦公,隻要工人向外搬移醫館設備。而鄰近居民告知《
》記者,“自從上一年10月昌平產生疫情以來,這個醫館就沒怎麽開門了。”
根據揭露處分信息,東方國醫堂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此,萬商天勤(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朱永紅告知《
》記者,“醫療機構做與實踐狀況不符的宣揚,誤導乃至詐騙顧客,被認定為虛偽宣揚後,監督查看部分將責令其中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能夠撤消營業執照。”
處分20萬 醫館觸景生情
8月13日上午,根據天眼查和高德地圖的符號,記者來到坐落北京市昌平區科星西路與龍躍路交口的東方國醫堂北京中醫診所掛號地址。在記者趕屆時,首要映入眼簾的是匾額被拆後留下的印記,暗淡的色彩與陽光照過的痕跡方枘圓鑿。一群工人行色匆匆的搬著藥櫃等設備,為便利工人進出,房門大敞四開。
記者走進醫館原址內部時,並未看到有工作人員辦公,卻發現牆麵現已積塵,牆角也結了蜘蛛網,好像該門店現已擱置一段時間了。在談天過程中,工人們對《
》記者說,“不清楚產生了什麽,隻要網絡訂單約他們過來搬東西,而開門的工作人員一早就走了。”
當地居民則告知《
》記者,“自從上一年10月昌平產生疫情以來,這個醫館就沒怎麽開門,詳細什麽時間去除匾額的不清楚。平常沒有什麽鄰近居民在這兒拿藥,由於私家醫館沒有醫保,而且他家草藥比對麵藥店貴許多。”
隨即,記者問詢上述居民有無傳聞該診所違規被處分,該居民表明,“這個工作不清楚,誰家被罰款了也不會說出來,可是這家醫院一直都比較冷清,平常開業後門口會放一些坐診專家介紹。”
現實上,此次醫館之所以被處分便源於這些專家介紹。北京市商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處分信息顯現,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7日,東方國醫堂隻要兩名醫師,既無“國內名醫”,也無“會聚”現實,經過《東方國醫堂北京中醫診所有限公司》微信大眾號宣揚的“會聚國內名醫”與實踐不符,對醫師的職稱及醫師的數量作了虛偽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揚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五十九條第三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北京市昌平區商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東方國醫堂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決議罰款20萬元。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王平向《
》記者剖析,“該案歸於虛偽廣告案子,上述醫院行為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和第四條規則。醫療機構發布虛偽廣告情節嚴重的,衛生行政部分能夠撤消治療科目或許撤消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與此同時,記者企圖在天眼查檢索該診所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是否尚在,卻發現其官網頁麵已無法翻開,微信小程序也不能正常運轉。在網絡檢索過程中,記者發現了許多由該診所執業醫師錄製的中醫科普視頻,但並未檢索到相關醫師有其他執業地址。
虛偽宣揚非個案
現實上,民營醫院虛偽宣揚並非個案。
2021年12月29日,貴港市港北區商場監督管理局法律人員依法對貴港市港北區某醫療美容門診部運用職工微信號涉嫌發布違法醫療廣告狀況進行現場查看,發現該門診部有關負責人經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多則未標示有《醫療廣告檢查證明》文號的廣告內容,包括運用客戶經過醫療美容的前後比照形象相片,合作宣揚其可施行的熱瑪吉、菲洛嘉水光針、botox的醫療美容項目等。當事人發布未經檢查的醫療廣告行為,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規則。
2020年,央視新聞曝光歐亞醫院違法犯罪事情,該醫院雇傭一批客服人員假充專業醫師在網上誘導網民來醫院就醫;2019年,深圳警方破獲一同特大莆田係醫療詐騙案,“莆田係醫院+網絡醫托+網上競價”三方聯手“做局”,直至榨幹病患血汗錢;2018年,兩名患者查找“複旦大學隸屬醫院”,卻被查找成果中排名最靠前的“上海複大醫院”騙去就診,花費上萬元。
那麽,虛偽醫療廣告行為為何屢禁不止呢?一位不肯簽字的中醫醫館創始人承受《
》記者采訪表明,“主要是利益使然,民營醫院往往會經過營銷和宣揚來樹立品牌優勢,但隨著近幾年廣告法律從重從嚴,全國各地均展開職業不良現象整治。。不合理的宣揚行為反而會給醫院帶來丟失。”
王平進一步剖析以為,“民營醫院虛偽宣揚主要有相同標識的辨認紊亂,簡單引起商場混雜或顧客誤認;醫療機構因發布的醫療廣告內容與衛生行政部分批閱的廣告內容不相符,廣告語不真實等虛偽宣揚行為;無資質運營、超範圍運營的;混雜藥品和一般食物的差異,誤導不明真相的顧客或患者的;宣揚廣告中含有虛偽或許引人誤解的內容,而且沒有供給相應服務,涉嫌虛偽宣揚。”
實踐上,對民營醫院的嚴厲監管,相關部分早已布局。2019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於促進社會辦醫繼續健康標準展開的定見》,做出整體性布置。這以後,國家衛生健康委自2020年8月起,安排展開為期3年的“民營醫院管理年”活動,要點之一便是“整治違法違規執業行為,衝擊不合法行醫,查辦虛偽宣揚”。